摘 要:農村土地收益分成制度變遷的動力源於基層實踐和政府有助于,表現出經濟學意義上的演化特徵。本文從當事人的個體認知出發,採用演化思想,構建從個體認知到外部規則的涵蓋微觀—中觀—宏觀的多層次動態演化分析框架,結合土地非農利用方面的制度改革實踐,對土地收益分成 制度變遷過程進行了分析。結果表明,農民在演化過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,他們的個體認知 (微觀層面)形成了制度變遷的起點,在外部環境的作用下基於其自身利益在中觀層面———集體內部形成「內部規則」,政府在此過程中的選擇性接納和 「有為」設計,促成了外部規則與內部規則的協調互動,最終形成宏觀層面的制度變遷。總體來看,收益分成逐漸向農民傾斜,集體作為特殊的當事人,在此過程中其收益來源發生了轉變,從最根本的所有者權益到使用者權益再到顺利获得给予經營、服務取得收益及博弈取得了更多收益,參與收益分成的方式更為豐富。在未來趨勢方面,制度變遷需要外部環境的變化作為契機,才能刺激個體認知的表達,會向着完善集體和農民權利以及增加其收益的方向演進,形成內部規則,集體產權也更加明晰。但並非所有的內部規則都會轉為外部規則,只有在不威脅城市土地市場和保證政府利益的前提下,政府才會協調外部規則,逐漸放權讓利,最終實現制度變遷。
關鍵詞:制度變遷;收益分成;集體;內部規則;外部規則